行政处分法规定政务处分的种类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政务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以及开除。警告的期限为六个月,记过的期限为十二个月。行政处分法规定政务处分的种类包括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七条政务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第八条政务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六个月;(二)记过,十二个月;(三)记大过,十八个月;(四)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