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函算合同吗?

一、借款函算合同吗?
借款函算合同。如果借款函是由出借人和借款人共同签字的,对借款相关问题进行的约定,借款函就是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借款合同如何解除
友情提示您,借款合同解除的方式如下:
1.协商解除。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的解除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
2.约定解除。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借款合同时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合同解除。
3.法定解除。是指出现合同的法定解除事由,当事人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