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明居堂红木家具服务公约


根据上海家具行业规定要求,上海《明居堂》红木家具售后公约如下: 一、 售出产品提供质保书,中文标明产品名称、型号、材质(主料含产地)、公司地址、服务电话。根据“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明居堂》对售出的红木家具一年内无论有无问题,有无投诉,定期2次免费上门维护、整修。 二、 《明居堂》对售后产品开具统一发票,实行一年“三包”。 包修: 1、 油漆表面局部发白,油漆严重色差。 2、表面严重收缩(超出原本有木槽5毫米以上)、曝裂。 3、 根据产品标准属合格范围中的严重缺害。 包换: 1、 表面及部件材料脱胶、断裂。 2、 门面严重变形、榫有断裂。 3、 玻璃镜子离边框二厘米以上(含二厘米),镜子上部近视部位处严重霉斑。包换指局部材料各部位整体调换。 包退: 1、 使用三个月内,大件发现有严重材料豁裂、断榫或整套产品严重色差、变形。 2、自购买之日起三个月内经2次修理或调换无法达到外观质量标准的产品。 三、 由于用户使用不当而损坏的产品(如家具放置不当、受高温和烈日照射而造成产品裂缝、变形的;五金件生锈,对桌椅类产品登高站立,冲击使用等造成人损坏)以及降等降级销售或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均不属于“三包”范围,但《明居堂》承担维修责任,适当收取费用。 四、 无理由、无期限退货条款 1、顾客无理由退货退款,是指顾客购买的红木家具既没有品质(材质)问题,也没有工艺质量问题,主要是顾客个人爱好发生变化或经济承受能力出现问题等。对选择该条款要求退货退款的顾客,《明居堂》将不问任何理由给予办理。 2、 执行该条款,退货家具的运输费(含送货上门运输费、搬运费)由顾客承担。大型成套家具(套房5件)送达运输费为150元人民币,小型成套家具(餐厅7件、客厅5件)送达运输费为100元人民币。3、 退货家具由于顾客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维修费由顾客承担。 4、 无理由退货退款的红木家具,《明居堂》按上海家具行业规定收取成交金额0.1%日的家具使用折旧费,初始折旧费为成交金额的3%. 5、 顾客定制的“非标”(按居室大小或个人喜好)家具、不执行无理由、无期限退货退款条理。 五、 定金及运输交货条款 1、定制家具或顾客选中定型家具的半成品,以及不能立即交货的家具,上海《明居堂》向顾客收取定金20%,或双方约定。 2、 经营方违约,支付原定金一倍返还消费者。经营方违约,是指经营方单方面终止供货合同。双方约定按约定办理。 3、 消费者违约,退定制家具,不返定金;退定型家具,经营方截留30∽40%的定金。消费者违约,是指消费者单方面终止购货合同。双方约定,按约定办理。 4、上海《明居堂》实行免费送货上门。消费者上门自提家具(特指3件以上成套或单件大红木家具),上海《明居堂》返还运输费50-100元,单件小家具顾客上门自提。 5、 经营方逾期交货,按货款0.1%乘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双方约定,按约定办理。

上海明居红木工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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