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费和误工费能同时要吗

在生活中如果遭遇了车祸或者其他事故,造成了人身损害,可以向行为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和营养费等。那么护理费和误工费能同时要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护理费和误工费能同时要吗
可以。
护理费必须要在需要护理的情况下才可以获得,如果不需要护理,那就不存在护理费了,也就不能要求护理费;受害人的误工费这个一般是没有什么争议,不过也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及时计算出具体的费用。
二、月薪6000误工费怎么计算?
误工费按照日薪275元乘以误工天数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与误工费的区别和联系?
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日常生活不便,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两者是不一样的。但是当护理人员有收入时,这时护理费=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同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综上所述,只要受害者的确因为事故耽误了工作,并且病情需要护理,是可以同时请求护理费和护工费的。以上就是由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护理费和误工费能同时要吗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