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现医疗纠纷找什么部门
出现医疗纠纷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纠纷,是民法的调整范畴。根据“私法自治”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国家不予干预,因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二、怎么投诉医疗纠纷
对医疗事故纠纷可以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三、怎样处理医疗事故
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以下三种途径:
1.医患双方协商调解:医护人员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解释无效的,应及早上报医务部。
3.若不能调解,由医务部报请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批准召开院内医疗纠纷技术讨论会。
4.向法院提起诉讼:对医疗技术讨论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其实现实中,诉讼往往是医患双方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