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怎么进行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公司公司首先应当进行名称预先核准:首先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准备相关材料,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符合条件的,即可完成核准。前述所称的材料一般包括预先核准申请书、申请人主体证明等。公司设立怎么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八条市场主体的一般登记事项包括:(一)名称;(二)主体类型;(三)经营范围;(四)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五)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六)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负责人姓名。除前款规定外,还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登记下列事项:(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非公司企业法人出资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姓名及居所;(三)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承担责任方式;(四)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姓名、住所、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