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期间另一方是否可起诉离婚

服刑期间另一方是否可起诉离婚
服刑期间另一方是可起诉离婚的,要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向自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律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后,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法判离。服刑期间另一方是否可起诉离婚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