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合同必须要通知本人吗
合同当事人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的时候是需要通知对方的,一般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解除权的行使】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六十六条 【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二、合同解除法律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解除法律规定的情形有: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
2.因预期违约解除;
3.因迟延履行解除;
4.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情形。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的区别是: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后又解除的情形;合同无效是国家规定的情形,合同解除主要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情形;合同无效是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因合同得到的财产也应当收回,合同解除是解除后还未履行的不用进行履行及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