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受理后该如何进行

一、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受理后该如何进行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听证、取证。发生病员死亡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因或双方对死因有争议者,应请法医进行尸体解剖,费用由申请鉴定方负责。
2.召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议。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成员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由相关专业技术专家及法医组成。
3.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日起30日内,受理机构将鉴定意见书送达当事双方,对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结论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意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复议,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二、医院如何防范医疗事故
医院防范医疗事故的办法有:
1.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2.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加强对诊断、治疗、护理、药事、检查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3.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三、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生医院会怎么处理
1.对于医疗事故的责任医生,医院可以要求医生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即赔偿患者或家属经济损失。
2.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医生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3.如果医生的行为触犯了医疗事故罪,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