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认定消费欺诈行为
认定消费欺诈行为如下:
1.消费主体存在欺诈;
2.虚假的价格欺诈行为;
3.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
4.虚假的宣传欺诈行为;
5.虚假的商品标识欺诈行为;
6.消费时存在欺诈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欺骗消费者行为怎么举报
欺骗消费者投诉的方式有: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仲裁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恶意欺诈消费者怎么赔偿
恶意欺诈消费者赔偿需要“退一赔三,五百保底”,具体如下: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