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科技兴国”的战略方针及邓小平同志“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指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1996年由原国家科委、国家教委、中国科学院、信息产业部、建设部、军总后、农业部、机械部、化工部等九个部委的相关部门联合创立了全国高科技产业化协作组织(CHC)。CHC为强化质量领域高科技产业化协作的工作力度,批准设立了“CHC全国高科技质量监督促进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全质监委)。全质监委是在CHC领导下,具体协调、促进我国质量领域内的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非独立法人、不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委员会,具体进行全国性质量领域业务组织和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