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与联系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人数较少,不发行股票,股份不得随意转让,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划分成等额的股份,其股份以股票形式依法公开发行和自由转让的一种公司企业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最本质的特点就是其股票是公开发行和自由转让的。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定义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承担责任。
两者具有公司的一些共性特征:
1.都遵守公司资本三原则,即公司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原则;
2.都贯彻了有限责任原则,无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是以股东公司的投资额为限,区别于无限责任公司和合伙组织等经济实体。在投资公司后,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股东将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构成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
3.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名义从事;
4.一本都是盈利性的组织,和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事业机构有明显区别。
二、股份有限公司有什么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征:
1.股东具有广泛性。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社会公众广泛的发行股票筹集资本,任何投资者只要认购股票和支付股款,都可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2.出资具有股份性。股份制公司中,股东的出资具有股份性。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份是构成公司资本的最小单位。
3.股东责任有限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仅就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公司的债权人不得直接向公司股东提出清偿债务的要求。
4.股份公开、自由性。股份公开性、自由性包括股份的发行和转让。股份有限公司通常都以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开募集资本,这种募集方式使得股东人数众多,分散广泛。
5.公司的公开性。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仅要向股东公开,还必须向社会公开。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数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数可以少于5人。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