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诉讼履行地是怎么确定的

合同诉讼履行地是怎么确定的
合同诉讼履行地的确定方式:1、一般为实际履行的地点;2、合同当事人在确定履行地管辖法院时,有约定的从约定;3、没有约定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诉讼履行地是怎么确定的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2020)》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