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在有些情况之下是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的,以保证自己的债权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得到偿还,就债权人能否申请债权担保人破产、公司破产清算要多长时间、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的区别是什么,以下由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债权人能否申请债权担保人破产
担保人破产是否可以申报债权应具体分为三种情况处理:
(一)保证人破产时,保证债权已经被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
保证债权一旦经过诉讼程序为生效的判决所确认,或然债权便成为确定债权,此时其与一般债权便不存在任何区别,应当按照一般程序进行破产债权申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
(二)保证人破产时,债权人与主债务人、保证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正在人民法院审理之中的。
此时债权人申报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该债权确定为临时破产债权,待相关诉讼终结后再正式确定为破产债权,参加分配。
(三)保证人破产时,债权人与主债务人、保证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尚未形成诉讼的。此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管理人(清算组)申报债权。
二、公司破产清算要多长时间
破产清算时间不一致,其流程如下:
(一)成立清算小组:十五天内成立;
(二)通知债权人:清算组成立后十天内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三)债权人申报债权:收到通知的清算组成立后三十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四十五天内申报;
(四)做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组编制;
(五)登报公告:九十天以上。
公司如果没有财产可分配可直接进入结束阶段。
三、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的区别是什么
破产清算与重整的主要区别在于:
(一)参与破产清算与重整活动的主体不同。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债务人及债务人的股东等均参与重整。而参与破产清算的主要是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一定情况下也可由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管理人的职责有所不同。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管理人主要进行管理工作,在重整中管理人担任的角色更像是监督人,对重整活动进行监督。
(三)重整企业可运用多种重整措施,除延期或减免偿还债务外,还可采取向重整者无偿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将债权转为股份,转让经营或资产等方法。
(四)对担保物权的限制不同。就特定财产的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不受破产清算和和解程序的限制,但在重整程序中受到一定的限制。
(五)重整程序具有强制性。
(六)债务人的职权大小不同。在重整中,债务人可自行管理财产,负责制定、执行重整计划。除非债务人存在破产欺诈、无经营能力等情况。在破产清算中,债务人不可管理其财产,而是由管理人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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