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赔偿是按实发工资给付给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裁员的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一、公司裁员赔偿是按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公司裁员赔偿是按实发工资算。
应发项是指每月工资项,而实发则是加上补助、津贴、绩效等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7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二、公司裁员的补偿标准
公司裁员的补偿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公司经济性裁员程序
具体的经济性裁员程序为:
1.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