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终审案件有哪些

一审终审案件有选民资格的案件、宣告失踪或死亡的案件、财产无主的案件、调解协议的案件、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等。确定监护权案是一审终审,可以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一、一审终审案件有哪些
一审终审案件有有: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7.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
8.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依法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判处死刑的裁判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
9.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裁定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
10.民诉中的小额诉讼程序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二、确定监护权案是一审终审吗
确定监护权案是一审终审,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特别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1.最高院作的一审民诉案件;
2.不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以外的所有裁定;
3.督促程序审结的案件;
4.公示催告程序审结的案件;
5.以特别程序审结的案件;
6.依照破产程序审结的案件;
7.一审以民事调解书结案的案件;
所有的决定都不能上诉。
三、一审终审的案件能再审吗
一审终审的案件不能上诉,但是可以申请再审。再审立案阶段一般属于形式审查,主要审查提出再审申请是否在二年内,申请人有没有再审权利,提出再审的生效判决是否允许提出再审申请,申请再审的事由是否符合民诉法179条规定,申请再审的法院是否有再审管辖权,再审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该阶段的重点是准备再审材料和起草一份高质量的再审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