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引产离婚有精神损失费吗

女方引产离婚不一定有精神损失费的,如果是由男方行为而流产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男方支付精神损失费的,反之则不需要支付。离婚中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根据对方的过错程度、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等进行决定。
一、女方引产离婚有精神损失费吗
女方引产离婚不一定有精神损失费。如果流产是自然流产的话,没有精神补偿的。但是如果是男方的行为导致流产的话,女方可以要求精神补偿。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中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离婚中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根据法律规定,因人身权益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三、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有三年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