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房屋购买之后,是需要对相关的产权时间去进行了解的,购买住宅类型的房屋相关的期限也是70年的时间,那么房子70年产权到期的三种解决办法?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子70年产权到期的三种解决办法
(一)续取房产
《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自动续期。也很有可能不需要补交费用。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续期价格或将按照当时楼面毛地指导价格。然住宅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但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
(二)缴纳税费
业内人士预计:70年后或者未来十几年,国家会有法律出台来明确房子产权,大概率情况是房子还是你的,不过估计要缴税了,根据房屋面积的大小来定。
需要届满期前一年申请续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和《民法典》有相关规定内容。补的费用不会超过5位数。
(三)国家收回享政策性补偿
根据《民法典》中解释: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根据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
二、70年产权到期后可自动续期吗
根据《民法典》第35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一)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二)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根据规定,70年产权到期后如果房子还在,那么房子依旧属于你个人所有,只要补缴足够的土地出让金,房屋产权还是能够继续使用的。
三、70年产权到期交多少钱
目前还没有明确出台相关意见。对于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
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这样一个任务。为了贯彻中央意见的精神,同时解决在法律安排做出前一些少数地方遇到的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我们住建部在去年年底提出了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的解决办法。就是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需要交纳相关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子70年产权到期的三种解决办法的相关知识,在出现70年时间到期的时候,所有人往往是只需要缴纳相关的费用之后,仍旧是属于自己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