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物权纠纷的救济方式有哪些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往往很多的人家里都是会有房子,房子一般都是属于不动产物,那么不动产物权纠纷的救济方式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不动产物权纠纷的救济方式有哪些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请求返还原物。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影响。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做、更换后者恢复原状。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二、属于物权的有什么
(一)自物权与他物权
(二)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三)主物权与从物权
(四)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五)有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
(六)民法上的物权(普通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
(七)本权与占有
(八)意定物权和法定物权
三、不动产物权有哪些类型
根据《民法典》关于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分类,在继承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动产物权基础上,进行归类融合,法律以罗列的方式列举了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森林和林木所有权等十大项、十余种权利类型,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的物权体系,基本实现了全覆盖,统一了登记范围,具体如下: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房屋用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从上述的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不动产物出现纠纷的话,我们是需要及时沟通的,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不动产物权纠纷的救济方式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