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对外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物价局联合颁发的财会[1993]年283号关于广州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及国家物价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1992]价费字625号<关于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通知规定收取相关费用,并视业务工作量和复杂程度,实行优质优价收取合理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