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抵押物为两个贷款提供反担保可行吗

一个抵押物为两个贷款提供反担保可行吗
当事人以一个抵押物同时为两个贷款提供反担保是可以的。但是该抵押物必须是债务人有权处分的财产,且担保的范围能包括两个贷款债权在内;也不能损害其他抵押权人的利益。一个抵押物为两个贷款提供反担保可行吗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四百零八条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