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遗产继承人是有哪些

法定遗产继承人是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其继承顺序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公证继承人关系需要的材料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产权证明等。
一、法定遗产继承人是有哪些
法定遗产继承人是有配偶、父母、子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代位继承人、胎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能同时参加遗产继承,而是依法律规定,有先有后,而是分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和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公证继承人关系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三、继承人公证办理程序是什么
1.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在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亲属证明,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