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无户口本能否离婚

女方无户口本能否离婚
女方办理离婚手续时不能提供户口本的,依法不能为其办理离婚登记。但若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由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或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除外。女方无户口本能否离婚的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