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哪些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合法

一、满足哪些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合法
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合法的情况如下:
1.一方解除委托合同;
2.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
3.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
4.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
5.委托事务处理完毕。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九百三十四条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二、合同解除后诉讼期是多久
合同解除后诉讼期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解除委托合同怎么写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解除委托合同应当包括双方当事人信息,委托事由,解除事由和依据,合同的标的,当事人签章等内容。 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被认为是构成合同的三要素。
《民法典》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