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我国人民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