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表诉讼能否突破管辖

股东代表诉讼能否突破管辖
股东代表诉讼属于特殊地域管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代表诉讼一般适用于公司纠纷管辖,即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为合同纠纷的,则根据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且不得与级别管辖冲突。股东代表诉讼能否突破管辖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八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