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抢劫罪怎么认定的
抢劫罪的认定标准: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或者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抢劫罪关键证据是什么
抢劫罪关键证据是有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被害人的陈述、视听资料以及被抢夺财物的物证等。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三、抢劫罪可以减刑吗
抢劫罪可以减刑,但是需要满足在执行期间有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