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2019年至2020年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比选公告

公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2019年至2020年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比选公告
2019-02-13|联系人:徐经理/15600047262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120万元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2019年至2020年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2019年至2020年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项目编号:xjns2019-zb-01),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现希望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根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统一安排,对塔城分公司(塔城、乌苏、沙湾、额敏、托里、和丰、裕民)七个标服务进行采购。
1.2 比选范围及采购内容
1.2.1服务范围及内容
服务内容:塔城分公司现有八类车型(依维柯、五十铃、别克、桑塔纳、丰田、奇骏、北斗星、帕萨特、路风、尼桑)的维修与保养。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修和小修。
1.2.2 项目预估采购金额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1200000.00元(含税价,税率16%)。
1.2.3项目最高限制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制单价,具体内容详见分项报价表,参选报价大于最高限制单价的,将导致否决参选。相关内容详见1.6条
1.3 项目实施时间:自比选合同签订后至2020年12月31日。
1.4 服务地点:塔城五县二市
1.5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7个标包,参选单位可以对所有标包进行响应,但最多中1个标包。预算采购金额也做为每个标包限价。
序号
标包
地域
预算采购金额
1
标包一
塔城市
30万元
2
标包二
乌苏市
20万元
3
标包三
沙湾县
20万元
4
标包四
额敏县
20万元
5
标包五
裕民县
10万元
6
标包六
和丰县
10万元
7
标包七
托里县
10万元
1.6 中选原则根据综合评选,推荐综合评选排名前2名的参选方作为中标候选人,最终确认1名中选人。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的营业执照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符合比选单位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要求具有一类维修企业资质证书或二类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2.2财务要求:2017年度以来最近年度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2.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需提供近2017年以来的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等文件,须包括合同关键页、金额页、签章页,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参选的业绩,不予认可。所提供的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开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2.4项目固定维修地点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在项目所在地拥有汽车维修场所,有专业的维修团队人员,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包括维修场所租赁或购买合同)
2.5信誉要求:参选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6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 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6) 参选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 参选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申请。
2.9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11参选方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资质材料等文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否则按未提供处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2月13日至2019年2月15日,每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至18时00分。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潜在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 参选人资格要求中证件复印件盖公章(见公告附件);
(2)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复印件一份盖公章;
(3)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文件复印件盖公章;
(5) 开票信息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保证金:
要求提交参选保证金,参选保证金金额:10000元,须在2019年2月18日18时前到账(以到帐时间为准),以参选单位本账户(其他账户无效)转入比选代理人指定帐户。
6.参选文件的递交
6.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19年2月19日下午16时00分。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希望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6.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联系人:徐经理
手 机:15600047262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5001284394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