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生以下情形会影响公司信用等级和权限限制


公司发生以下情形会影响公司信用等级和权限限制
注意!2018年5月1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重的后果:
a、直接将企业纳税信用等级降为d级;
b、直接降纳税人列入政府“跨区域风险管理协作系统”
c、直接纳入税务系统“跨区域风险管理协作系统”
d、直接阻断纳税人增值税开票新系统,停止开票。
情形有哪些?
1、商贸企业购、销货物(销货清单)名称、规格、数量不一致的;
2、工业企业不具备必要的生产场地、设备、人员、水电燃料动力、原材料购进及货物存放场地;
3、因纳税人地址、电话变更或虚假无法联系,或者税务机关2次以上通知约谈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领票人而拒不到达税务机关的;
4、新办商贸企业专票、普票领用数量和开具金额突增,而没有进项发票、没有资金流、货物运输凭证,经税源管理部门约谈、实地查验后以为存在虚开走逃风险的;
5、不按时抄报税、不纳税申报直接逃跑、失踪(走逃),或虽申报但通过填列相关栏次隐晦真实情况,虚假申报的;
6、新办发票的企业已经抵扣税款,部门或全部资金未支付,但开票方已经注销、走逃的;
7、取得发票的企业已经抵扣税款,部门或全部资金未支付,但开票已经注销、走逃的;
8、取得抵扣凭证进项抵扣联信息与存根联信息不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