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解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7日正式公布,这标志着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制度建设正式启动。
生态保护划红线,能不能为我们更好留住蓝天绿水,能不能守住我国生态的底线和生命线?
 红线,是生态底线和生命线 
  当前,我国各级各类生态保护区域类型多,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源地等保护地数量达10000多处,约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8%。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说,尽管进行了这么大规模的保护,但近年来我国生态空间仍不断遭受挤占,生态系统退化严重,区域生态形势严峻。同时,保护地存在空间界线不清,交叉重叠,管理效率低等问题,亟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监督和管理,实现一条红线管控所有重要生态空间。
  “城镇空间、农业空间是与生态空间并列的三大国土空间。”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陆军介绍,我国已有耕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生态保护红线是在生态空间范围内进行红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能够使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边界更为清晰,明确哪里该保护,哪里能开发,对于落实一系列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生态保护红线,从功能定位看,对于维持生态平衡、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从用地性质看,是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生态用地,必须严格用途管制;从保护要求看,是保障和维护生态的临界值和基本要求,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持关键物种、生态系统存续的临界面积,必须实施严格保护,以确保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红线,是管控所有重要生态空间的实线 
  一条生态保护红线,要能够管控所有重要生态空间。这条线应该怎么划?哪些区域要进入红线?
  开展科学评估,是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性工作。意见提出,各省区市形成生态保护红线,环保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进行技术审核并提出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由各省区市政府发布实施。在此基础上,进行衔接汇总,才能形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并将向社会公布。
  环保部负责人说,从空间范围看,生态保护红线应至少包括:主体功能区规划中明确的禁止开发区域,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文化自然遗产,以及湿地公园、饮用水源地等,这些区域都是法律法规具有明确保护和管理要求的;此外,各地认为有必要严格保护,事关生态格局的重要区域,也应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如生态廊道、极小种群栖息地等。
  只有具备明确的边界,生态保护红线才能清晰落地,便于管理。环保部负责人说,要将红线边界落到具体地块。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后,要查明各类基本信息,形成生态保护红线数据“一个库”、分布“一张图”,在勘界基础上设立统一规范的标识标牌,让公众真实感受到生态保护红线的存在。
红线,是必须严防死守的高压线 
  划定红线是基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才是关键。
  意见提出,实行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
   生态保护红线要借助大数据的力量。据介绍,目前,我国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尚未形成,范围和要素覆盖不全,监测监控能力薄弱,生态监测数据数量少、孤岛化严重,不能适应生态保护和监管工作的需要。
  意见提出,建设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综合监测网络体系,及时获取监测数据;建立监管平台,提高管理决策科学化水平,及时核查和处理违法行为。这将有助于实现生态监管由被动应对向主动发现、及时处理转变。
  意见提出,创新激励约束机制,对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并提出根据需要设置生态保护红线管护岗位,提高居民参与生态保护积极性。
  “生态保护红线能否守得住、有权威、效果好,应当有一个对保护效果进行衡量的‘尺子’和对地方政府工作成效进行评判的机制,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和考核显得尤为重要。”环保部负责人说。
  为抓住领导干部这“关键少数”,意见强调要严格责任追究,尤其是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要实行终身追责,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
   生态保护红线,不仅要划在我们的生态空间,更要划进大家的头脑中,才能切实推动我们的生态环境更加优美,保住我国的生态底线和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