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所得税会计税务会计的一个分支领域。
  反映企业所得税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的一整套会计原理、程序和方法。
涉及到所得税的性质、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差异的处理、所得税的跨期分摊、
  营业亏损抵免的处理及期内所得税分摊等问题。
  所得税 所得税是以政治权利机构的身份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捐,
  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企业应纳所得税以税法的规定为依据、根据应纳税所得来自企业财务会计的记录,
  而会计记录是以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所依据,公允揭示的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纳税时要将会计上的税前利润调整为应税利润(应纳税所得)。
  我国企业所得税具有如下特点:
  (1)征税多少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直接挂钩。
  (2)以纳税人的实际负担能力为征税标准。
  企业所得税具有“多得多征,少得少征,无得不征”的内在均衡机制。
  (3)所得税的计征及时均衡。
  我国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征,按月或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
  使所得税收入及时均衡入库,保证了财政收入。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三项。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为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织,包括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其他有经营收入的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为企业的每一纳税年度内的生产和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业所得税率采用33%的比例税率,普遍适用于设在我国境内的一切内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