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看法仅代表我个人观点,我觉得中国这几十年的发展真的是突飞猛进,自己活了几十年,小时候还经常看打仗的电视剧,感觉离打仗好像随时会发生,还会经常会设想万一敌人来了我们怎么防御,但是十几年过去后,没再看电视剧了,于是感觉离战争年代越来越远,世界越来越和平,杀人的事件也越来越少,人类文明的社会越来越进步。人们越来越注重生命和健康,所以死刑的震慑效果也越来越大,所以,我认为死刑的存在还是有很大意义的:
第一是为了惩罚罪犯犯下的滔天罪行,只能用自己最珍贵的生命来弥补,所谓自作孽,不可活。
第二是为了平民愤,法律是为了人民服务的,很多极度恶劣的犯罪行为无法被受害者家属所原谅,无法被世人所原谅,只要该罪犯一日存在世上,人们听闻此事时,就依然会引起民愤,但是如果该罪犯已经被执行死刑,那么,大家至少会放下这件事了。
第三是为了杀鸡儆猴,如果知道这样做会被判死刑,那么就能大大减少犯罪率。
我们来看近几年几个死刑的案例。
第一个清远英德纵火案:
2018年4月24日0时30分,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茶园路一ktv发生火灾,共造成18人死亡、5人受伤。刘纯露被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放火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