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图书馆资料馆员在2020年职称评审时需不需要出书

陕西省图书资料系列职称评审业绩能力以及学术成果(论文、出书)要求整理
一、管理员
业绩要求
1.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
2.综合考核称职。



二、馆员


业绩及成果要求


1.任现职期间担任文献采访、分类与主题标引、读者服务、参考咨询、信息分析研究、专题数据库建设等业务工作达到本单位规定的任务要求。


2.发表本专业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在公开刊物发表不少于1篇。


3.综合考核优秀。





三、副研究馆员


(一)业务能力与业绩要求


1.作为骨干参与图书馆或图书情报资料机构不少于一个重要业务项目的规划、设计、开发和研制,并作为骨干攻克重要业务技术难题。


2.作为骨干参与制定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及业务工作标准、规范、规章、管理制度,其中不少于一项付诸实施后效果良好。


3.结合工作实际,向本单位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交一篇有独到见解的业务研究(技术)报告(独著或第一作者,3000字左右),对实际工作有较好的参考应用价值,并有本单位领导或相关部门签署意见。


4.综合考核优秀。


(二)学术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