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诉求件LY17012900008铁山镇政府回复结果不满意,认为显失公平

铁山镇政府的回复邱根照同志:你好!就此事铁山镇司法所金牌调解室已于2017年1月19日在铁山镇洋头村委会,召集相关人员进行调解,因为意见不统一,调解无结果。建议你一个月内到法院起诉,走法律渠道拆迁补偿款放在拆迁公司,在场的当事人都同意,且还在期限内,钱还在拆迁公司,未发给任何人。土地归属问题,铁山镇没有解释权。(新罗区铁山镇人民政府于 20170204 09:47回复)
我认为在调解过程及以后所作所为中显失公平
1、在调解中,必须确认证据材料合法。但调解人员对于邱敏周、邱志雄、邱忠国、邱留星、邱元之的土地证就以邱元之的复印件就确定五人的土地证真实有效,土地证原件一本没验证,证号一本也没登记。过了几天再问司法所,还是没有验证。
2、让我一个月内到法院起诉,但镇政府对这五人关于争议宅基地的土地证是否真实有效无法提供,证号也一个也不知道。难道是假的还要我起诉吗?我认为镇政府是在人为制造障碍,显失公平。
3、有人看过邱元之和邱敏周的土地证,两者宗地图不太一样。所以我要求验证这五人土地证的证号和复印件是否真实有效。
根照同志你好!接到你到投诉后,我镇信访干部和司法所调解员陈汉金同志一起到五户中的一户进行调查核实,也拿出土地证给我们俩看过,土地证是真实的。证号是:龙集建(92)字第000789号。(新罗区铁山镇人民政府于 2017-2-6 16:1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