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晚报记者昨从市文物局获悉,日前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公布第三批黄石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全市132处文物在该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之列。
第三批黄石市文物保护单位共分5类,包含古遗址5处、古墓葬1处、古建筑115处、石窟寺及石刻3处,以及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8处。其中,古遗址有:大冶市金牛镇新石器时代的香炉山遗址,大冶市保安镇的唐宋时期保安窑址群,大冶市金湖街办商周时期的郭华一遗址,大冶市还地桥镇商周时期的花山垴遗址,以及大冶市金牛镇刘华甫后背垴遗址。古墓葬为大冶市金湖街办东周时期的草王嘴墓群。古建筑主要包括宗祠、老屋、水井、桥、亭、街、寺等,多建于清代。石窟寺及石刻包括铁山区铁门坎摩崖石刻、大冶市大箕铺镇水南湾贞女碑和该镇刘逊村拴马桩。近现代重要史迹有红十二军建军旧址、北山头革命旧址、红五军旧址、华新水泥厂旧址、大冶铁矿苏式建筑、黄石电厂二宿舍、挹江亭和黄石电厂毛泽东像。
凡公布的古建筑古墓葬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拆毁或损坏。破坏文物者,必须按国家法律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