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有关生育险,谢谢!

我是上杭县政府部门公务员,我妻子参加的是上杭新农合,当时生孩子报销时,只报销新农合部分,我的生育险完全没作用,那我为什么还要交生育险?!
您好!根据《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部分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杭政〔2006〕3号)文件规定第四点规定:县属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差额和自收自支单位)职工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包干,夫妻双方男方在机关事业单位女方在其它单位的,按定额的50%支付,包干定额标准:顺产1000元,剖腹产:1800元。您可将经费报销单(单位盖公章)、发票、疾病证明、出院小结、费用总清单、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等材料复印件送到县医保中心医疗管理科登记核报。医疗管理科联系电话:3138065(上杭县医保中心于 2014-7-21 15:3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