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南京老太太!


报纸报道,近日南京一老太太自己走路摔倒,刚好旁边一骑自行车的经过,她顺手抓住自行车,自行车就压倒她,她污蔑别人撞了她!还好有监控作证,不然又一冤案!其家人最后也就是道歉了事。我的思考:
1、冤枉者必须受罚,不管他是老人,还是什么人!舆论一定要支持这一点!不能因为他是老人,是穷人,所谓的可怜人,就可以不惩罚!
2、说别人撞的,自己一定要拿出证据来证明是别人撞的,否则,没有证据证明,就不能说是别人撞的!本案还好有监控证明,如果没监控,骑自行车的不是倒霉了?

她不用受惩罚的,因为她已经不算是人了~
为什么有些人就那么坏呢?不分年龄
惩罚有点难度

当事人和警察应该对老人进行索赔和处罚

南京 南京
世风日下!对无辜冤枉他人者要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