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山搬迁

我住在三门县海游街道善岙蒋村(山里庵)海拔500米半山中,二十年来一直要求下山安排宅基地。县政府相互推诿,不担当、乱作为,把我宅基地指标给本村公务员。使我无房可批。我上访三门县、台州市、浙江省信访局都无结果,相互踢皮球。
你(反映人:匿名;住址:不详;身份证号:不详;联系电话:不详)于2017年8月8日向省领导信箱反映的关于“其住在三门县海游街道善岙蒋村(山里庵)海拔500米半山中,二十年来一直要求下山安排宅基地。县政府相互推诿,不担当、乱作为,把我宅基地指标给本村公务员。使其无房可批。上访三门县、台州市、浙江省信访局都无结果,相互踢皮球”的信访事项,我街道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主要诉求 反映其住在三门县海游街道善岙蒋村(山里庵)海拔500米半山中,二十年来一直要求下山安排宅基地。县政府相互推诿,不担当、乱作为,把其宅基地指标给本村公务员。使其无房可批。上访三门县、台州市、浙江省信访局都无结果,相互踢皮球。二、调查核实情况接到信访件后,我街道高度重视,经调查了解,善岙蒋村宅基地分配方案按照户和儿子相结合分配(2个自然村山里庵和大屿除外),因自然村(指山里庵三队和大屿一队)土地调整和分配都是按生产队内以户为单位进行分配,山里庵自然村原分配在大湖塘、山下塘的土地被征用后,其土地征用款也是归其生产队内被征用土地的户。此次善岙蒋村宅基地分配,山里庵自然村部分村民在门前塘规划宅基地范围内有责任田的村民可享受本村村民同等待遇,没有责任田的不享受分配。三、处理意见 1、善岙蒋村的集体经济分配(包括村民宅基地分配)按生产队内户为单位进行分配。 2、善岙蒋村宅基地分配方案的出台,符合《村民组织法》相关规定,程序上合法。 3、村民宅基地的安排属村民自治范围,海游街道根据《村民组织法》有关规定,做好工作指导。 4、你如果认为村里的分配方案侵犯了你的根本利益,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三门县人民政府申请复查。逾期未提出复查申请的,不再受理。 经办人:陈斌章青 联系电话:0576-83361213 三门县海游街道 2017年8月10日
三门县海游街道 2017/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