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单独经营家用血糖仪是否需要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本人是一间小药店的店长(有营业执照),自我困惑经营范围是否超出国家相关法规?--我店里只有家用血糖仪、血糖试纸条。其它的就是一些正常的药品了。
但是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没有血糖仪、血糖试纸条,是否需要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我在网络上查询了一下,国食药监市[2005]239号 公布如下信息:
关于公布第一批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名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5号令《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中“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名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规定,在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意见的基础上,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定,现公布第一批不需要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见附件)。
  此次公布的《名录》,共计7类13个产品。《名录》公布后,请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第一批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名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第一批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名录 类代码名称 产品名称
普通诊察器械  体温计、血压计 
物理治疗设备  磁疗器具  
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 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医用卫生口罩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 家用血糖仪、血糖试纸条、妊娠诊断试纸(早早孕检侧试纸)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避孕套、避孕帽 
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  轮椅   
敷料 医用无菌纱布 
--------换个意思理解,如果我的药店只有这两种(家用血糖仪、血糖试纸条)产品,是不是不用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您好,感谢您的提问,关于您咨询的问题,依据我局职能,现回复如下:
你药店经营的血糖仪、血糖试纸条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由经营企业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5年5月30日发出公告(http://www.sfda.gov.cn/WS01/CL0087/100800.html),经营《关于公布第一批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名录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5〕239号)和《关于公布第二批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名录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11〕462号)目录中医疗器械的经营企业应办理备案,见附件。你药店可以到所在地区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备案,具体办事指南可以登录http://www.fsfda.gov.cn/wsbs/bszn/ylqxl/yxjyqy/201407/t20140717_4684438.html查阅。
2015-09-30 23:5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