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国有企业颁发的“见义勇为”的荣誉证书可否换成政府行为的?

尊敬的领导;
我是原国有企业“龙岩粉末冶金厂”的下岗职工,本人在1996年8月份的时候在雁石九龙江河里救起了一个小女孩,因为这事我得到了原国有企业 龙岩粉末冶金厂共青团颁发的“见义勇为好青年”的荣誉证书。之前的国有企业已经改制了,我现在还保存着当时颁发给我的证书,我是否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政府行为的“见义勇为”证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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