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无法过户

你好,我想咨询3个问题:
1、我于2015年经过房地产中介公司(海和韵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海甸岛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原房主配合我们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新房产证上是我和我妻子共有),土地证需要等房产证出来之后才能办理,我们在等待新房产证出来的期间,这家中介公司倒闭关门了,土地证过户资料全部遗失,现在我们持有新房产证,但是土地证没过户,怎么办?以前房主在上海,不愿意再来海南配合办理土地证过户,也不愿意邮寄相关资料。
2、我老婆身份证以前是湖北的,来海南很多年后,在办理户口迁移的时候,发现他的身份证号码与别人重复了。湖北公安局户籍科那边在电脑上帮我老婆新建了一个身份证号码,但没能及时通知我们。我们在买上述房子的时候,还是按我老婆旧身份证号码登记的房产证。现在我全家户口已落户海口,我老婆根据湖北公安局户籍科开具的证明文件,在美兰区办证中心办理了新身份证(号码与旧号码不同)。请问,这个房产证上我老婆的信息登记怎么改正?需要那些材料?
3、请问,我们持有的还是房产证,如果要弄不动产登记,需要携带什么相关资料
盼望解答,在此感谢!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反映的土地证无法过户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处理意见:您反映的情况涉及房、地权利人不一致以及因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如何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问题。
一、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权证权利人不一致的,且因原权利人下落不明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土地证,现权利人申请房地统一登记的,经登记机构核查土地登记情况后,现权利人出具承担有关法律责任的承诺,由登记经办机构在其门户网上公告原土地使用权作废后,再为现权利人办理房地统一登记手续。
二、文中反映的权利人身份证号码变更的,需提交由海口美兰区办证中心出具的原使用的身份证号码与现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同属一个人的证明。
以上变更登记业务,申请人可一并申请,我局依据申请材料对登记事项进行核准后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此复。
【市国土资源局】 2017-04-27 17:0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