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区食品安全“黑名单”公告


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加大对违法失信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重点监督力度,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浙食安办规〔2013〕1号)等法律法规之规定,路桥区食安办联合公安、农林、海洋渔业、市场监管等食品安全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将张文君、林吉英等2家违法违规企业(户)列入2016年第一批“黑名单”,现予以公告。
地区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 备注
1
路桥 张文君 张文君 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碱性橙Ⅱ的小黄鱼 移送公安
2
路桥 林吉英 林吉英 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碱性橙Ⅱ的小黄鱼 移送公安
公布单位:路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公布时间:2016年3月8日

路桥区食品安全“黑名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