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人在国外,户口是上海集体户口,一直挂在上海学生事务中心。现想委托父母将我的户口迁回老家新罗区。请问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证明。如果材料完整,需要多长的 ?盼尽快回复。谢谢!
“张”网友,你好:
你网上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岩公综[2010]303号)文件规定:子女投靠父母,凭㈠父母方:①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在本所辖区范围内无子女照顾的证明②《结婚证》③《居民户口簿》④《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㈡子女方:⑤户籍证明或《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加盖户口专用章⑥《居民身份证》⑦派出所出具的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⑧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周岁(含)以下]的还须提供《结婚证》、配偶《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加盖户口专用章或户籍证明、子女关系证明。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按程序办理。
在此感谢你的来帖反映,希望你继续支持和理解我区公安工作。
(新罗公安分局(户籍办)于 2014-4-25 14:2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