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亮>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其他>

6.10月11日再次来电反映:该贴膜事件江南监管所答复说是已经结案,但是事情根本就没有解决,拖了这么长时间不解决,最后导致宣宣美容养护中心监控视频没有了,现在就算去报案都无法取证,来电人觉得监管所有包庇行为,要求有关单位处理解决。5.8月31日来电人再次反映同一情况,要求有关单位尽快给予结果。 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与江南监管所联系过了,因该投诉件比较复杂,案件还在处理中。联系电话:65057014.8月16日来电人再次来电反映同一情况,要求催办。3. 8月15日来电人再次反映同一情况,处理单位称已经在处理中,但还没有结果,要求催办。2.8月10日来电人反映:之前反映的情况到现在还没有处理,工作人员让其拨打水南工商所6505701办公室,称已经在处理中,希望能催办一下。1.李先生来电反映前段时间淘宝网上购买了汽车膜,购买后商家发短信说,可以在青田太鹤大桥下面的宣宣美容养护中心去贴。但贴完后李先生发现车窗玻璃和车膜上都有划痕,找宣宣美容养护中心理论要求赔偿,店家却不承认,说不可能是他们弄的。现协商不成,要求相关部门处理。(李先生提供的宣宣美容养护中心一位工作人员的号码: 13626786789)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回复:该案件于7月24日已受理了,并转江南监管处理。联系电话:6834831 ) 。
李伯亮:您好!您于2017年10月11日向我局通过网络反映的信访事项,我局十分重视,立即组成督查组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逐一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一、关于“您与青田县宣宣汽车美容店消费纠纷案件”的问题。经调查,我局江南市场监管所对您的投诉处理符合法律规定,程序合法。事情经过:您于2017年7月24日投诉反映的关于您与青田县宣宣汽车美容店的汽车后挡风玻璃划痕消费纠纷案件,本局于当日受理并交由我局江南市场监管所调查处理。在受理期间,我局江南市场监管所曾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过4次消费纠纷调解(调解时间分别为2017年7月31日、2017年8月17日、2017年9月6日、2017年10月10日,且均有书面记录)。在多次组织调解中,由于双方当事人对汽车挡风玻璃划痕产生原因意见分歧,无法提供事实证据(因投诉人是在汽车贴膜完成离店之后才发映划痕情况,双方均不认为是自身责任),且当事人双方始终无法达成共同处理方案(店家仅愿意免去投诉人一半贴膜费用,估价200元,投诉人要求更换整扇原装后挡风玻璃,估价1600元),故本局于2017年10月10日依法终止调解。二、关于“监管所工作人员包庇行为”的问题。经调查,并不存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包庇的现象与行为。
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