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三级残疾人为什么不能享受低保救助?
尊敬的党和人民政府:
你们好!
我是怀化市靖州县寨牙乡山头村人,幼年父亲去世,我本人于2000年在外打工不幸因工左手臂致残,丧失劳动能力。屋漏又遭连夜雨,母亲多年体弱多病,现已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专人护理,更没钱治病了,真是雪上加霜。我本来生存条件极差,无经济来源,可今年又把我仅有的微不足道的低保户取消了。我想在此请问一下我们的党和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领导,难道我们软弱无能的残疾人群体真的好欺负吗?难道是我们没有关系,没有靠山,没人撑腰,才把我的一点点低保户救助资金取消吗?难道那些双手双脚四肢双全的人,有关系有靠山,有人撑腰的人才可以享受国家扶贫待遇低保救助吗?请问党和人民政府还有没有公正公理?能否还我一个丧失劳动能力的三级残疾人一个公道?
——石昌富
寨牙乡人民政府: 石昌富,男,39岁,未婚,汕头村11组人,肢体三级残疾,目前在怀化市一公司当保安。其母尹德荣(年老、残疾)与其兄共同生活,石昌富本人单独一户。
一直以来,乡村两级考虑其母亲特殊困难情况,将其母和兄按程序纳入了农村低保,2016年又纳入社会保障兜底。每年也安排一定民政救济资金,解决其家庭生活困难。今年上半年,其母亲因脑梗塞病倒在家,当时其家人不想将其送去医院,乡村两级了解情况后,牵头联系县城投公司(村帮扶联系单位)、残联、村委会出钱送医院救治。
今年在低保年审的摸底走访过程中,乡村两级了解到石昌富有一定的困难。但是依照现有的低保评审要求,石昌富本人有一定劳动能力,且只是肢体三级残疾(达不到2级标准),按规定不符合农村低保标准。但考虑其母亲今年病重,需要照顾,乡村两级多次动员石昌富将户口与其母、兄合到一起,共同纳入低保。但是石昌富一直不愿按此要求办理,反而多次提出:不单独办理低保就要上访。
目前,我乡正严格按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开展2017年低保年审工作,不存在有关系、有靠山才能享受低保的情况,任何人只要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坚决做到应保尽保。欢迎大家对我乡的低保年审工作进行监督。
寨牙乡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日
2017-07-10 15:4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