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免诉累

南海分行向桂东支行了解到,在首次回复网络平台咨询后,未见有客户到网点出示公证书和南海法院判决书的原件。请客户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上班时间到中国农业银行南海桂东支行(地址:桂城南桂东路中心市场)找会计主管徐苑珍出示相关材料办理业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第75条较为系统地规定了免证事实。在此基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1年)(以下简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9条规定: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同时,第8条和第13条还就“双方当事人无争议的事实”进行了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以下简称《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68条规定:
会计主管徐苑珍并不熟悉这三条法律条文的立法本意。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请找熟悉上述三条法律条文立法本意的工作人员处理该业务,以免诉累。

尊敬的 农业银行 客户:
感谢您对我行业务的关注和支持!
南海分行法律部门知悉您的情况,表示:“请客户将公证书的原件及判决书的原件出示给南海桂东支行,如经查验上述文书可以确认客户的香港身份与原国内居民身份为同一人,我行可以受理挂失。” 而且网点近段时间未见客户您过来。因此,诚邀您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上班时间到中国农业银行南海桂东支行,带上公证书和判决书原件,如果根据公证书和判决书的内容可以确认您的香港身份与原国内居民身份为同一人,可以受理挂失。
[本帖最后由 fsnyyhlhm 于 2012-07-25 15:59:41 编辑]
2012-07-22 11:3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