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一个喜欢跳舞,一个夜不归宿,离婚急于分房产,谁也不愿搬出房子


万先生和柳女士是一对再婚夫妻,在外人看来,十几年来家庭生活一直比较和谐,但实际上近年来已是暗潮涌动,双方关系日渐恶化。前些日子,他们走进新兴司法所的调解室,当着老娘舅的面,双方唇枪舌剑,互相埋怨,都坚决表示要解除婚姻关系。
老娘舅反复劝和未果,最终他们还是选择离婚。而实际上,他俩这次求助老娘舅的另一个目的,是为了解决一旦离婚之后,一套共有产权房的分割问题。
万先生强调,一旦离婚后,女方要搬出婚前他购买的住房;柳女士则坚持,当初结婚时,万先生曾承诺给她一半的房产,后来还制作了房子的产权证,自己合法拥有那部分产权,绝不可能搬走。双方为此争执不下。
婚变背后有隐情
已是再婚家庭,万先生和柳女士何以会走到如今不可收拾的这一步呢?
原来,柳女士一直喜欢跳舞,这本身也不是一件坏事,可以丰富退休后的生活,可是万先生从颇有微词发展到频频猜疑,导致双方经常争吵。久而久之,万先生都不想回这个家了,开始夜不归宿。时间一长,矛盾升级。时至今日,双方走进新兴司法所老娘舅调解室,表明婚姻关系已经彻底破裂,但在房产分割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
老娘舅朱扣娣作了一番劝解并了解实情,原来万先生和柳女士现在居住的房子面临拆迁,双方都认为,离婚后房产分割将出现很多变数,因此,谁也不愿意搬出房子。
权衡利弊出主意
待双方情绪稍稍稳定后,老娘舅询问双方是否真的决定离婚,婚姻已无法挽回,双方都表示已铁了心要了结这段婚姻。既然如此,老娘舅就把调解重心放到房产分割上来:“离婚财产分割,房产往往是大头,也最难处理。现在,房子还未正式进入拆迁程序,将来的拆迁金额也无法确定,但有一点,将来的拆迁补偿款和各项优惠加在一起,肯定会高于目前的市场价,如果现在把房子变现,双方或一方可能吃亏。”
老娘舅给他们设想了几种方案:“一是把房子按目前的市场价卖掉,售房款平分,这么做最简单,看上去也公平,但将来就享受不到较高的拆迁补偿款和各项优惠;二是按房产目前的市场价,一方将一半的份额过户给另一方,一方支付另一方一半的房款,这样的话,拿了一半房款净身出户的一方肯定会吃亏;第三种方案,离婚后暂时不对房产进行分割,将房子暂时出租,租金收入对半分,等到拆迁之后,拆迁补偿款和各项优惠,双方各得一半,大家都不吃亏。另外,如果离婚后双方一时没有落脚点,也可以先一人住房间,一人住客厅,几种方案你们回去商量着办好了。”
两人听了老娘舅的分析,频频点头,觉得合情合理,最大的分歧解决了,老娘舅总算松了一口气。(南湖晚报)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柳女士则坚持,当初结婚时,万先生曾承诺给她一半的房产
——还是为了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