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居住地养狼狗,居民居住安全得不到保障,请有关部门处理

反映西陂安置小区G栋住户,小区里有户人家在居民楼下养了一头狼狗,小区居住的居民多,孩子也多,安全得不到保障,多次反映给西陂派出所,都无人处理,希望有关部门能派有能力的执法部门过来处理。
张先生,你好,
你的来邮已悉知,现回复如下:
接到该诉求件后,新罗分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组织民警到西陂安置小区进行了解,民警与狼狗主人进行沟通,告知在公共场所养狗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责任其将狼狗关至私人处所,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接下来,派出所将继续保持对该问题的高度关注,进一步规范投诉、报警的处置工作,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在此,感谢你的来帖反映,希望你能理解并继续支持我区公安工作。(新罗公安分局于 2016-10-21 08:4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