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办理保险

福安市电动车需要一次性办理三年的保险费,属于霸王条款,对办理保险没意见,但是谁能保证电动车骑的了3年?到时还要找保险公司退这个钱,手续麻烦?保险公司退?
先生/女士:
您好!您的来邮已收悉,现给您答复如下:
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2015】22号)文件规定,车主申请登记挂牌必须提供过渡期内的保险凭证。宁德市公安局《关于贯彻实施的通知》文件中明确规定:“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内一次性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制度”。理由是考虑到超标电动自行车在3年的过渡期内不需要参加检测,如果在登记挂牌时只要求车主提供当年的保险凭证,以后只能通过路面查扣来落实第三者责任保险,难度太大。为切实提高车主经济赔偿能力、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实行过渡期内一次性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制度。此外,郭先生反映车辆使用达不到三年问题,届时可携带车主身份证(身份证明)、车辆行驶证等相关材料到交警大队一楼办理注销手续,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其程序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用(保险公司具体须提供什么资料可向投保处工作人员咨询)。
谢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公安局于 2015-11-6 15:4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