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海宁人的朋友圈被一个小视频刷屏了,小视频中有人说,“尖山发生了特大交通事故,躺了一地人”!
那么,真的发生了特大的交通事故吗?情况到底是怎么样的?大潮君从公安部门了解到最新的权威消息...
真相来了!
在海宁市尖山新区确实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2017年12月20日18时40分左右,顾某(浙江海宁人)驾驶浙F85***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海宁市尖山新区富江路地方时,与王某(安徽宿州人)驾驶的电动载货三轮车(车上载多名乘员)发生追尾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这一起事故造成电动三轮车驾驶员王某重伤、电动三轮车乘员三人轻伤、其余乘员不同程度软组织挫伤或擦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并不是视频中所说的特大交通事故。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切勿信谣、传谣。随意发布、传播谣言信息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事故情况海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正在调查中。
来源:大潮网
造谣可耻
看这车的样子还是挺严重的吧
朋友圈就看到了,看标题吓一跳
现在这种造谣的太多了
这也算谣言?
小心,过年了,大家都安心些
都夸大了。
夸大其词也算谣言,某些人为了吸引眼球有多夸张说多夸张,这不算谣言吗,跟标题党一样可耻!
某些人看到一些事情就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激动得瑟得要死要活,立马发朋友圈啦微博啦什么什么的,俨然一副大记者发独家新闻的派头,呵呵。
我也痛恨不实的消息,只是从词语上讲“谣言”的本义是指“凭空捏造的事实”(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解释)
不要咬文嚼字,不实的消息就是不真实的消息,既然不真实那自然多有捏造的内容存在,或者就是本身真实的消息里面掺杂了诸多水分,这些不算谣言吗,跟词典解释额也是相符的。
三人成虎!
呵呵,不争论
电动车危险
标题看着吓死人了